朋友,首先很多问题你应该早就去搞清楚才对,之前不去做工作,现在来搞这个事情,那问题就有点复杂。首先,该集资房修建之初,该职工缴纳的那部分钱,金额是多少?按理说,那部分钱应该叫做保证金,或者其他什么金,缴纳了这个费用后,并不代表单位就已经去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相关分户的产权手续,而且工程没有到一定阶段,是不可能办理得到的。再来就是,他缴纳了那部门钱以后,也不是一定就会购买这个房子,所以按照常理来说,单 展开
朋友,首先很多问题你应该早就去搞清楚才对,之前不去做工作,现在来搞这个事情,那问题就有点复杂。首先,该集资房修建之初,该职工缴纳的那部分钱,金额是多少?按理说,那部分钱应该叫做保证金,或者其他什么金,缴纳了这个费用后,并不代表单位就已经去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相关分户的产权手续,而且工程没有到一定阶段,是不可能办理得到的。再来就是,他缴纳了那部门钱以后,也不是一定就会购买这个房子,所以按照常理来说,单位也不会在这个时候帮他办理相关的产权登记。至于你说的情况也没有表达清楚,是你已经把剩余的钱交了?这个钱是交给谁的?是以谁的名义去缴纳的?这些问题搞清楚过后才能判断你是否应该缴纳产权转移登记的各项费用。你的明白?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