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问我借了40万做生意,用他自己的商品房做抵押,还办理了他项权证,现在他做生意亏了,人也跑了
我已经向法院起诉,法院也已经受理,但是对方一直不签收法院的传票,打电话给他,他也不来法院,请问法院可以直接的公告后,把房子判给我吗?【希望真正懂这方面法律的朋友帮我解答,谢谢】
其他答案
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公告送达。对于被告一直不出庭的情况,法院直接可以缺席审判。当然法院是不会直接把房子判给你的,会拍卖,你可以享有优先权
2013-08-27 12:3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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