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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在实施转让时的关系是房地产的整合和随后的转让。我国实行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同时登记的原则。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件的所有权应当转让,转让登记应当按照规定办理。
2022-07-11 11:0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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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转让个人行为时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的关联是房地一体、随着转让。在我国实施地随房走、房随处走、房地一体的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与此同时登记标准。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面上建筑物、别的附属物使用权随着转让,并理应按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实施转让行为时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的关系是房地一体、随之转让。我国实施地随房走、房随地走、房地一体的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同时登记原则。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并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在实施转让行为时,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的关系是房地产与土地的一体化和转让。中国实行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同时登记的原则。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属物的所有权应当转让,并按照规定办理转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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