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处小区买了房子,现在开发商刚刚让上房,根据签订的合同规定,能告赢吗?
你好,我在一处小区买了房子,现在开发商刚刚让上房,根据签订的合同规定,开发商已经拖延上房时间,他们也同意向业主支付违约金,但给业主的违约金不是现金,是贴金券,该可券用来买车位,地下室,但我已买过车位,又不想买地下室,开发商也不愿兑换成现金,等于没有给我违约金。请问,开发商这样做违法吗?如果我要告开发商,能告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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