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建房产权证是能办理的吗?
其他答案
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中的规定,集资建房产权证是能办理的。规定如下:\n1.《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n2.《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 展开
2021-07-19 11:20
来自北京市
评论(0)赞(0)点赞赞(0)
由于集资房的权属,是按出资比例确定的,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因此拥有完整处分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个人不得随意处分。所以,集资房的转让就会有两种情形:\n1、集资房还没有拿到产权证时的转让,这实际上是对集资权利资格的转让,这种情况在目前比较普遍,但与集资建房的本意相悖,存在的风险也较大。\n2、房屋取得产权证后的转让,集资者如果拥有全部产权,并取得单位同意和房地产管理部门 展开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