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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hong:你好! 正远大师将质量问题分析的很透了,都市大师认为是开发商的责任,这都是对的。可以按都市居士说的提出整改,然后在根据整改情况确定收不收房。但是,要确定质量大不大,或者上法院打官司,不是都市居士说的“房地局下属的质量检测部门或房地部门认可的有相关资格的检测单位来行进检测,”,而是建设部门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这是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很明确的。
2007-06-12 18:0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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