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几天在一个小区购买了地面停车位价格三万块钱,开发商只开了收据给我是否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款?
律师您好,我前几天在一个小区购买了地面停车位价格三万块钱,开发商只开了收据给我,盖了收款专用章,收款事由是:场地使用费(26#),今天刚知道地面停车位无产权,且属于业主共有,是否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款?
其他答案
地上停车位本身就没有产权,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但交费后,如果是你专有使用权,即 别人不能影响你使用的话,要求退费没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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