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备案过的房子到房交所查询申请人一栏应该是房主本人还是开发商?
一个朋友想买房,卖方说该房屋未接房,只要在开发商处把合同改为朋友的名字就可以了,但去房交所去查询该房屋的具体信息时看到的却是该房屋为绿色产权登记,这样的房子是怎么回事,房屋信息上还显示申请备案人为开发商的名字,一般的全款购房者申请人不都应该是房住本人吗?而且申请的业务类型为:分割,这是什么意思,这样的房子可以买吗?
其他答案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