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程序 申请→询问→受理→审定、记载于登记簿→制证、缴纳税费、核收登记费、发证→立卷归档办理要求 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物权法》、《浙江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房屋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 申请材料 一、需提供的资料 (一)必须提供的资料: 1、申请表;2、商品房买卖合同(如合同备案过不需要提供) ;3、商品房预售证附件;4、商品房预售等级合格 展开
申请程序 申请→询问→受理→审定、记载于登记簿→制证、缴纳税费、核收登记费、发证→立卷归档办理要求 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物权法》、《浙江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房屋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 申请材料 一、需提供的资料 (一)必须提供的资料: 1、申请表;2、商品房买卖合同(如合同备案过不需要提供) ;3、商品房预售证附件;4、商品房预售等级合格证(项目有申请打印过提供);5、 购房发票原件(由房产公司开具的销售不动产专用发票);6、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7、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境外法人和其它组织购买房屋的提交市国家安全局的审查批准文件;(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8、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注:有申请过商品房预告登记应提供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注:二代身份证反面也需复印 (二)若委托办理还需提供: 1、委托人,受托人均为个人,提供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2、委托人为单位,受托人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单位委托书原件及该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3、若涉外或涉港、澳、台的房产登记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委托书,应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认证手续,其他根据有关规定须经公证机关公证或有关机认证的;4、委托有中介资质的房地产中介公司办理,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的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承诺时限 自受理单开具起10个工作日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相关费用:非住宅费用名称计征额(面积)比率(费率)房屋交易手续费主房(卖方)主房面积6元/m2车库/阁楼(卖方)车库/阁楼面积3元/m2附房(卖方)附房面积1.5元/m2权证登记费(买方)件550元/件权证工本费(买方)本(有共有权证的情况下)10元/本契税(买方)计税价(销售价全额)3.00%印花税(买方)计税价(差额)0.03%权证印花税(买方)本5元/本住宅费用名称计征额(面积)比率(费率)房屋交易手续费主房(卖方)主房面积3元/m2车库/阁楼(卖方)车库/阁楼面积1.5元/m2附房(卖方)附房面积0.75元/m2权证登记费(买方)套80元/套权证工本费(买方)本(有共有权证的情况下)10元/本契税(买方)计税价(销售价全额)1.5%或3%印花税(买方)计税价(差额)0.05%权证印花税(买方)本5元/本注:经济适用房按商品房的收费标准减半收取。非普通住宅契税按3%计征。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