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土地问题
我在老家买了一处房子,开发商说是帮政府的代建商,建房的那块地说是被政府租用30年,我想问下那30年以后我买的房子怎么办啊?就这样被白白收回吗?还有我是隔县买房的,他们说房子盖完以后政府还统一给我们办理宅基证,请问隔县好不好办理啊?我们乡下人也不懂什么法律,所以上网上找大家帮帮忙。
其他答案
所谓租用的土地,其实指的是土地性质,一般国有土地有租赁、出让、划拨等三种性质。租赁徒弟一般租赁期限为30年,出让土地一般出让年限为40年,划拨未定年限,不许缴纳费用。拿租赁土地来说,每年其实是需要缴纳土地租赁费得,一百到几百不等,其实全中国购买商品房的人都在面临这个问题,你大可不必担心。30年后,你可以续租的。但如果现在你每年没有缴纳租赁费的话,徒弟期限满了之后肯定要一并缴纳的。至于你提到的宅基证 展开
2011-01-12 11:33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