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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原来我的农村房子在十七年前卖给没有本村户口的外村人,也有证人,如果他办理了房产证,有无法律效力,我可否要回房子???

请问原来我的农村房子在十七年前卖给没有本村户口的外村人,也有证人,如果他办理了房产证,有无法律效力,我可否要回房子???
自毁人生|2011-02-02 10:21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WCY

不可以要回来,如果他办理了房产证,那么书面证据,况且是房产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这个证据高于证言证词。。。所以无法要回来。
2011-02-03 11:07
来自北京市

ljjing1018

个人观点 仅供参考由于房屋跟宅基地是一体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0条,《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买方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具有管理和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的资格,因此,这个买卖合同是违法的,违法的合同从订立订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是无效的。首先你应当与买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确认原来你们的买卖合同无效。如果他已经办理了房产证,由于这个房产证也触犯了以上 展开
2011-02-03 09:4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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