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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到期,房子还没报废,我还没死,怎么办啊?

买的房的时候和政府签了70年的土地使用权,那70年后,我还没死,而土地使用权又到期了,怎么办啊?政府会让我续签吗?还是要我重新买房或去敬老院????5555555555555555想想都害怕!主要我还年轻......
广州木棉|2009-10-20 12:16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kupice

呵呵 ,楼主放心好啦,你购买的房子包括房子(及其附属物)和下面的70年的土地使用权,如果国家因为拆迁拆你房子也会有相应补偿的,如果土地使用年限到了(你还没死 ,呵呵),那房子还是你的,只是土地国家要收回了,到时候要么是拆迁要么就是按照相应比例继续出钱购买土地使用权。
2009-10-21 15:36
来自北京市

谢绝谈判

把心放在本来的地方..到期后如果政府要用你们那个片区就会把地收回...但是放心政府会补偿的...补偿方式有两种...一直接给你钱..二不想要钱就给你一套房..如果政府没说收回你们可以继续住...但要去房管部门再交一笔土地租用费...至于是多少就不好说了...而且再说..七十年后会不会有新政策谁知道...
2009-10-21 14:32
来自北京市

Bucciziclof

想它干吗简直就是和自己过不去么你现在不是还住着么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好了
2009-10-21 13:3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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