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询问下关于延期交房的问题,原本2019年12月30日之前就应该交的房子,之后一直交不了,正好赶上疫情,4月30号开发商说可以交房了,但是就是不出示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同一栋楼有10几户房子地板同一个地方出现裂缝,质检站说验收就已经发现责令开发商整改在,所以应该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证),开发商把违约责任全归于疫情的不可抗力,合同约定逾期超过60日,可以解除合同,请问我起诉解除合同可能性大吗?
我想询问下关于延期交房的问题,原本2019年12月30日之前就应该交的房子,之后一直交不了,正好赶上疫情,4月30号开发商说可以交房了,但是就是不出示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同一栋楼有10几户房子地板同一个地方出现裂缝,质检站说验收就已经发现责令开发商整改在,所以应该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证),开发商把违约责任全归于疫情的不可抗力,... 展开
其他答案
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在疫情发生之前,逾期的60日涉及到疫情期间了,所以解除合同的时间往后顺延,但即便顺延,现在还没有交房也满足解除合同的条件了,可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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