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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的公证可否作废

父母的房产赠与儿女,而办理的房产公证,因家庭内部原因,可否去申请作废.
popi153|2008-05-30 18:39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yjjoy

可以重新办理公证,费用是不可以退的
2008-06-02 21:24
来自北京市

komas

公证有受法律保护的,不是说作废就作废的,必须要有合理的条件.
2008-06-02 20:31
来自北京市

zhangyb83

完全可以但是要带上证件 和公证书
2008-06-02 19:39
来自北京市

tongtong0607

既然已经办理完公证了,那么这个房子就已经属于儿女的,如果儿女多久的有放弃继承权的,只能有一人拥有,在这种情况下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如果其他儿女不同意的那就只能让继承的儿子或是女儿提出来,在进行办理。这样才是有效的。办理的费用既然交了就什么都拿不回来的,这是规矩!(因为给你服务了)。
2008-06-02 18:27
来自北京市

wcq000

可以作废,上公正单位办理拿相关证明
2008-06-02 16:33
来自北京市

yanshoufeng

不可以,得等下到期的时候再去就可以了
2008-06-02 16:06
来自北京市

luoli897

不是大
2008-06-02 14:13
来自北京市

CESI0920

不会的↖
2008-06-02 12:44
来自北京市

ruyan329

不会的。
2008-06-02 10:2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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