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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手房土地使用权年限的问题

大家好,我是四川公民,现在县城已找到一卖主,卖方所出让的房子有130平米,是以前卖主单位的房子,于去的10月份卖主过户,并取得相关证件,但此套房子的土地使用期限只有10年时间,我认为使用期限太短了,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卖主去申请延长房屋使用期限,我该如何做?谢谢!
抽风房小白|2012-03-05 03:22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cacm

这个没什么打问题的哈 可以去申请的!
2012-03-08 18:20
来自北京市

仰望sky

这个房子还是有一定的风险的,这个房子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期限到了,统一缴纳土地出让金,只有几千元,还有一个可能是国家收回土地,可能会给予一定的赔偿,但是有可能是无权收回。
2012-03-09 13:03
来自北京市

伴奏改版很多

等到土地使用到期后,只需要再次缴纳土地出让金以后就可以了。
2012-03-09 11:16
来自北京市

不准叫我丫丫

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国家规定是70年。 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土地使用年限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土地使用年限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所以使用年限都没有十年的房子
2012-03-09 11:02
来自北京市

流浪果

50-70!
2012-03-09 09:56
来自北京市

flowery2012

续交土地出让金就可以了。
2012-03-09 08:26
来自北京市

暮苍

住宅应该是70年哦,
2012-03-08 22:20
来自北京市

轻舞曼歌

土地年限到期,可以申请延长土地年限,但是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
2012-03-08 20:48
来自北京市

pubwolf

徒弟使用年限到了之后,去缴纳土地出让金就可以了。
2012-03-08 19:56
来自北京市

卡其社

到十年就缴纳部分土地出让金就可以了
2012-03-08 19:3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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