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交易过户>签约认购> 问题详情

购房合同纠纷(来自连云港房地产开发公司小区)

我于2006年10月30日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以按揭还款的方式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但是至今房产证尚未拿到手。今天开发商通知去领房产证,却要额外再交600元的**费和四千多元的利息。我问为什么还要交利息呢?他们回答说,由于贷款下达之日比较晚,这是期间产生的利息。我的购房合同签订之日是2006年10月30日,首次给银行... 展开
shoesid|2012-03-10 15:37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小小鸟之家

这个事情确实复杂,签了确实交钱,按合同来吧,不行就找律师问问!希望你能保护好自己权益
2012-03-12 12:44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