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年在三亚买房时,对方房证上标明为铺面房,正常过户后,房证上还写的是铺面房我可以要求国土资源局(原发证单位)赔偿吗?
05年在三亚买房时,对方房证上标明为铺面房,正常过户后,房证上还写的是铺面房,去年办理继承过户,三亚不动产中心说此房是住宅,因为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铺面房指的是房屋坐落位置,不作为房屋使用用途。但是,在办理继承过户时,三亚地税局却是按铺面房收的相关税。并且,如果当初房证上没写成铺面房的话也不可能买,因为原房主把同地点的一个条... 展开
其他答案
法律没有相关规定的,民事纠纷双方可以选择适合双方的途径去解决,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处理,处理时注意证据收集。
2020-05-11 18:3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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