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交易过户>签约认购> 问题详情

我交了30000的认购金,售楼部只给我开了一张收据,没有和我签订任何形式的合同,

2011年5月我交了30000的认购金,售楼部只给我开了一张收据,没有和我签订任何形式的合同,当时售楼人员告诉我说是当年的8月份可以签订购房合同,后来又拖到12月份,现在又说今年的3月份,如今我不想要了,3万元的认购金可以要回来吗?
tt_sweet|2012-01-11 04:42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sanyuecaozhang

通过法律维权!
2012-01-12 19:34
来自北京市

xia208

可以要回来的。
2012-01-12 18:23
来自北京市

rzswm

当然可以要回来,一手楼盘的认购金是完全可以要回来的,这个跟定金性质是有差别的,而且这个完全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2012-01-12 17:46
来自北京市

小小脸蛋

可以要回来的,
2012-01-12 16:43
来自北京市

yinyue6

可以要回来。
2012-01-12 15:50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