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我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属三套房),并支付了40%的首付款。当时同开发商协商余款用公积金贷款。但是在办理过程中,开发商总不能提供齐全公积金中心所要求的楼盘备案材料,因此我的贷款申请交上去1年了都没有办理。中间我也催过开发商几次,他们总说过段时间可以办好,但直到现在都还没有完全办好。现在政策调整,我不能办公积金了,要求退房,... 展开
去年底我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属三套房),并支付了40%的首付款。当时同开发商协商余款用公积金贷款。但是在办理过程中,开发商总不能提供齐全公积金中心所要求的楼盘备案材料,因此我的贷款申请交上去1年了都没有办理。中间我也催过开发商几次,他们总说过段时间可以办好,但直到现在都还没有完全办好。现在政策调整,我不能办公积金了,要求退房,要求他们返还我所支付房款并赔偿我的损失,开发商说要合同备案撤销后1个月可以退款,但不承担损失,说合同里没有约定。我觉得是由于开发商的责任使我不能及时办理贷款的,请问我能要求他们赔偿吗?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