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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套房子能改判给我吗

我与前夫是2006年举办的结婚典礼,2007年去办理的结婚登记手续。2006年6月我以我堂弟的名义购买了他们公司的职工福利房,买房时,我借的钱交首付款,银行存款单是我签的我堂弟的名字,然后开了首付款收据,收据上写的也是我堂弟的名字!2007年7月份,需缴纳第二期房款,我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我堂弟不符合贷款条件,我又找公... 展开
binbinhou|2012-03-19 21:37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猪猪是个猪

不能,名字都是你堂弟的,是证据!
2012-03-20 22:09
来自北京市

奥利翁

1、初步判断,房产应为你的个人财产,你丈夫有权获得补偿。关键是你有没有证据可以证明你所说的事实。2、如果法院认为不属于共同财产,不会对房产进行评估。3、主要还是证据问题,请你携带证据找律师面谈,18621182297。
2012-03-20 19:42
来自北京市

aliaHax

你得出示当时的凭据,其他就要看法院怎么判决了
2012-03-20 17:4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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