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万盛区的张某碰上一件烦心事,自己花钱买的房子,办下来的房屋产权证上却是原户主的名字,而原户主刘某却不愿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他将刘某告上法庭。近日,经万盛区法院法官在房交所内现场调解,刘某终于答应协助过户。 2005年,张某花10多万元,购买了远房亲戚刘某的一套安置房。接房时,张某发现,办理的房屋产权证上竟是原户主刘某的名字。“我这钱不是白花了吗?”张某找刘某到房交所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但刘某 展开
住万盛区的张某碰上一件烦心事,自己花钱买的房子,办下来的房屋产权证上却是原户主的名字,而原户主刘某却不愿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他将刘某告上法庭。近日,经万盛区法院法官在房交所内现场调解,刘某终于答应协助过户。 2005年,张某花10多万元,购买了远房亲戚刘某的一套安置房。接房时,张某发现,办理的房屋产权证上竟是原户主刘某的名字。“我这钱不是白花了吗?”张某找刘某到房交所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但刘某却不愿意。于是,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刘某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经法官了解,原来,因此房系安置房,在选房及协商价格时,双方曾发生过一些争执,所以刘不愿意协助张办理过户手续。刘某称如果张某愿意赔礼道歉并将尾款5000元付清,他就帮忙过户。 法官认为本案可以通过调解解决,征询原告意见后,当即通知双方将办理过户手续的证件及材料带齐,到房屋交易所现场调解。法官经过劝解,让张某当场将房屋余款支付给刘某,双方立即在房屋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