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号通过XX签订了二手房购买合同,同时交了20万定金,3月17号家里出了事儿以此为损失法院支持吗?
3月2号通过XX签订了二手房购买合同,同时交了20万定金,3月17号家里出了事儿,导致无力购买房屋,之后想了很对办法最后结果是仍然无力购买,4月15日通过中介联系业主解约,业主不同意解约要求赔偿总房款20%的违约金,现在业主要起诉我,请问我最终会赔偿那么多吗?合同还没有开始履行,业主的损失也达不到那么多,业主说他公司后续安排... 展开
其他答案
如果说你提出解约,首先定金很难拿回来,但如果说对方要求你承担房总房价款20%的违约金,也缺乏相应的依据,因为对方的实际损失没有这么大,合同签订后,还没有实际履行,业主为此安排的其他项目,一般来说与本房屋没有直接关系,法院也很难与支持,至于他所说的司法口有多少关系这一块呢?建议你不应当作为主要的考虑点。
2020-05-01 18:5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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