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因为工作需要来的贵阳,在皂角井公路局宿舍租了一间房间,这个房子是我们同事租的,后期她调回总部我就继续在这个房子住着了,9月底继续续约半年,当时我们在这边就是图方便,因为我们来贵阳支持的工程机械市场就在这边,现在工程机械市场也搬走了,又出现了调动,所以我就想把房子以剩下的时间转出去,结果房东拿着菜刀和他们家狗一起吓唬... 展开
你好,我是因为工作需要来的贵阳,在皂角井公路局宿舍租了一间房间,这个房子是我们同事租的,后期她调回总部我就继续在这个房子住着了,9月底继续续约半年,当时我们在这边就是图方便,因为我们来贵阳支持的工程机械市场就在这边,现在工程机械市场也搬走了,又出现了调动,所以我就想把房子以剩下的时间转出去,结果房东拿着菜刀和他们家狗一起吓唬人,吓得人赶紧跑了,而且我和隔壁每月都要拿出70-100不等的水电费给房东,他也不会给我们看缴费单子,哪家水电费一月用过将近200啊,当时我们签的协议就是写着房租每月多少钱,交租方式为半年一次**清,房内家电自然损害为房主承担,人为损害为出租人承担,押金500,交房退押金,也没有写中途不能转出啊,再说我也是在同事手里接过来的,钱也是给的同事,房东就狡辩说那是你同事不一样,而且他还是老要求让我洗窗帘,说什么你们的人来就没洗过埋怨我,什么都赖在我身上,他说的意思就是不洗到时候洗不出来押金别想要了,我想问下这样合理么,有什么好的办法帮帮我么,这样的小事适合打官司么,胜算多少?求助,谢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