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付款方式咨询
我订购了一套商品房,于2011年2月5日签订了购房合同,已经交付了首付款3成,但合同上没有写明向银行申请几成几年按揭,只写明了余款xx元采用银行按揭方式支付。今天(2011年11月5日)房地产公司通知我去办理按揭,说是银行提高了首付比例,需要多交一成首付,我有权拒绝交这一成首付吗?如果必须交需要重新签订合同吗?
其他答案
房子贷款额度跟评估价格和你所拥有的房屋套数有关系,评估公司评估你所买房子的价格要比你实际成交的价格低!而且银行批贷最多能贷评估价的85%,因为是评估价,而不是成交价!虽然说你是首套,可以首付三成,但是;银行贷款批贷给你的额度低于剩余的70%房款。所以你首付还得多拿钱!再付一成很正常。
2012-03-18 18:4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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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购买按照国家规定正常首付比例是30%,但是其比例多少也不一定就是30%,还得开发商,有些要求40%,都不一样,跟银行没有关系。如果当初你们谈的就是30%的话,且没有在合同上签订,你可以拒绝这一层,甚至可以起诉。如果你要那房子,手里有空钱就交了吧,别去跟开发商斗气,可以要求重新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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