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一年多,是否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房屋赠与一年多了,始终没有搬走(赠与房子自始至终是本人唯一住房),根据国家有关法律,作为不动产的房屋,赠与房是否属于已交付,同时本人经济条件恶化(曾做买卖),无力购买其他房产,是否根据《合同法》195条,不在履行赠与义务。
其他答案
请问你所谓的“赠与”之后,你是否去国土局把房产过户给被赠与者?如果过户完成,那么这个房子就不是你的了;如果没有过户的情况下你可以咨询下律师,不履行赠与的话是否有什么责任···
2012-01-11 20:1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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