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自2003年进行了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吸引投资、购买商品房人员户口迁入条件,进一步推行外来务工人员落户政策。此次,对于市**锡政发[2003]112号文件规定的如下户口准入政策将停止执行:在本市购买成套商品住宅(含二手房),户均建筑面积达100平方米以上且在本市有稳定职业的人员,准予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来锡落户。新设立的户口准入政策为:在本市购买成套商品住宅(含二手房)、户均建筑面积达7 展开
我市自2003年进行了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吸引投资、购买商品房人员户口迁入条件,进一步推行外来务工人员落户政策。此次,对于市**锡政发[2003]112号文件规定的如下户口准入政策将停止执行:在本市购买成套商品住宅(含二手房),户均建筑面积达100平方米以上且在本市有稳定职业的人员,准予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来锡落户。新设立的户口准入政策为:在本市购买成套商品住宅(含二手房)、户均建筑面积达70平方米以上,且在本市有稳定工作的人员,准予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来锡落户。据悉,新政策将于2012年1月1日起实行。据了解,外地人落户后,其在外地的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均可以依照国家的投靠政策来锡落户。而锡政发[2003]112号《市**批转市**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其他政策暂时不变,继续予以执行。(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