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卖房
我的首套房是在成都买的 商业贷款 30年 10年底买的今年交房 但是因为工作、家庭原因 打算卖了成都的 在其他地方买房想请教下大家:1、按揭的房子 怎么卖? 交房后就能卖吗 2、如果一时卖不出去 在异地先用公积金重新按揭一套,算二套房吗? 今后交税呢?
其他答案
1、像您的情况,房子刚刚交房,还没有产权证,是不允许卖的。但是一般情况下可以和买主做公证,但是不建议这样,买卖双方的风险都太大。如果采取做公证的方式,您就可以让买方首付款结案。等下产权之后过户。2、如果卖不出去,您在外地买房,过户税费按照首套计算,贷款也是按照首套。公积金和商业贷款是不冲突的。
2012-01-31 13:1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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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揭的房子要先结按(还清贷款),才能用产权再次进行抵押贷款。2.算第二次贷款,也就是说如果您用公积金在外地贷款,您需要准备5成的首付,目前贷款各银行之间互通,能查得到。过户费用的话算第一次(如果是小于90平米的房子则算做成交价的1%左右)。注意:产权如果还没下,您也没有结房的话,问开发商能不能更名,可以的话,价格适中点,挂个中介能很快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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