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我,以后还给赠与人,赠与人再出售时需要交20%个税吗?
我表哥(父亲的姐姐的儿子)名下有两套房(所在城市限购两套),现在他想买第三套房,能不能把前面的房产赠与给我(我名下只有一套),等以后限购解除了我再赠与给他(还给他)?到时他出售还需要缴纳20%个税吗?赠与还需要缴纳其他什么税费?如果他赠与直系亲属再还给他,以后他出售还用交20%个税不呢?
其他答案
财税〔2009〕78号文件规定,个人将房屋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不过如果将受赠的房产出售,那么出售取得的收入减除原赠与人取得房产的成本和原受赠人支付的税费后的余额,应按20%缴纳个税。
2012-02-29 18:3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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