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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房东签了租房协议,现在还有半年可是我换了工作地点,然后房东不愿意,硬要我住一年,我可以用自己的名义转出去么?不违反法律么?

huaxiongff|2010-12-26 20:05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神游王

第一个 赔偿房东1个月租金第二 主动找一个房东认可的下家第三 想办法把租金拿回。
2010-12-28 23:55
来自北京市

dfajogjra

1995年5月9日建设部令第42号发布《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直辖市、市、建制镇的房屋租赁。 第三条 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居住或提供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及以合作方式与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均应遵守本办法。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依照本办法将承租房屋转租。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 展开
2010-12-28 22:59
来自北京市

芥末巧克力猫

1.转租需要做征求房主统一,从新签约----时间不确定、价格不确定、房主是否退钱不确定;2.直接支付一个月房租做违约金,结算费用,撤离。
2010-12-28 21:19
来自北京市

bian860

这个要看租赁合同中怎么规定的。租赁合同中允许你转租的,你当然可以租出去。但是如果没有,那就不能了。房东不愿意到手的租金,仅此而已,你可以和他协商一下咯。多支付一点,协议结束。
2010-12-28 19:5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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