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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有权私自收取维修基金吗

开发商有权收取维修基金吗/这个难道不是个人要到房产局去交的吗
applepineapple|2009-08-05 18:28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ugm小兰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1998年颁布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凡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都应当建立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维修基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同时,该《办法》第五条规定:“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 展开
2009-08-06 10:19

D调de金滨

没有啊 但在经过有关的机构认可下是可以的
2009-08-06 13:51

月下徘徊

这位朋友讲的不是很清楚,是不是买房时他们在房款里有这样项目呢,因为有的地方是开发商在取得售房许可证时已替你们先代缴了这项费用,免得你们在办理房查证时,又要去交,者一般是新楼盘,是服务的延伸,也有开发商代房管局在收取此款项,,但你们一定要去房管局查清楚,开发商有没有及时将此款项交到房管局指定账号,而且要有专门的收据或发票。有的地方房管局要求你们自己去交。
2009-08-06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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