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2000年前新建的小区,有物业公司,在进驻新房时,和物业签了协议,
现在又换了一家物业,但目前没有业主委员会,服务也不到位,我不交物业费行吗?法庭上站的住角吗?
其他答案
如果物业公司在服务予你,不管服务态度如何,作为一个有原则的人物业费必须是要交的。你也可以联合其他业主,已不交物业费做为一个威慑,让他们改善服务;当然,这种行为在实际操作中可能有作用,但在法律上是不站住脚的。最好的方法是,组织小区内2/3以上的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选好代表与之交涉,才合情合法。如果物业不听劝,业主委员会可做评估,选好下一任物业公司之后(谈好条件),可直接辞退该物业公司。
2012-03-26 10:0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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