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屋过户时拿到领取房产证的通知不表示房屋已经确权 这是对权属登记有关知识的误解。他们简单地认为一经受理,只需规定时间满了,领取产权证就可以了,有了领取房产证的通知就是房屋已确权。事实上,房屋权属的登记工作是一个复杂的工作流程,涉及到受理、审查发证、归档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非常重要,缺一不可。而受理只是对登记申请人所提供的书证进行初步的审查,看看书证是否齐全、有否查封、申请人是否合法等,在较短 展开
办理房屋过户时拿到领取房产证的通知不表示房屋已经确权 这是对权属登记有关知识的误解。他们简单地认为一经受理,只需规定时间满了,领取产权证就可以了,有了领取房产证的通知就是房屋已确权。事实上,房屋权属的登记工作是一个复杂的工作流程,涉及到受理、审查发证、归档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非常重要,缺一不可。而受理只是对登记申请人所提供的书证进行初步的审查,看看书证是否齐全、有否查封、申请人是否合法等,在较短的接待时间里不可能对登记的主客体作全面、深入的了解,确权的任务主要落实在后道的审查人员身上。根据所登记房产的不同种类,审查人员要历经查阅档案、详细审查书证内容,甚至到现场查勘等若干步骤,最后才能依法确权。在审查过程中,常常会发现书证不齐或是所填内容不实,以及有权利限制或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情况。此时,审查人员就以电话或书面告知权属登记申请人,要求补充、修改相应的书证或是撤销不符合规定的登记。也有在审查期间,因原房主涉及纠纷被法院查封不能过户的情况。 《物权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