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他人管理房屋,委托书只有一句“委托某某处理XX的一切事务”,没有约定报酬。现发生纠纷。
请问是否需要支付报酬,受托人在委托期内处理事务时,是否需要先经过委托人得同意?
其他答案
没有约定当然可以不给,如果合同是说法律保护的,在受委托期内处理事物的,那当然不行,在人道主义来讲,也说不过去,最起码要先跟说托人商量才可以处理。
2012-03-26 09:0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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