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从你所说的情况看,不知道你是否真的应经 展开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从你所说的情况看,不知道你是否真的应经签订的购房合同还是协议?是否合法的话,你去问房地局该楼盘开发商是否已经取得预售许可证,符合销售条件了,如果应经取得,那你说的情况基本没风险了,(原则上是都有风险的)只是现在社会上都是这样办事的,所以只要是开发商有资质符合条件开发销售此商品房,那你的这种情况就是没问题的,就等着银行贷款下来办下面的事,契税是房地局会开专门的发票给你的,不过维修基金的话一般是要等到交房才缴纳维修基金的!!!事实中也有很多开发商还没交房就吧维修基金收上去开自己的收据!希望能帮到你!!!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