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如果不具备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条件,业主不收房是符合合同约定的,不存在承担违约责任的问题。在具备交房条件后,业主应当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否则,开发商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行使合同约定的解除权。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明确规定,约定的解除权在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双方对是否具备交付条件已经产生争议,为了避免开发商在6个月期满行使合同约定的解除权,建议业主在此期间与开发商 展开
2020-02-25 14:3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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