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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永远是个人私有财产,无过期之说,你所说的是国土使用年限,一般住宅国土使用年限都是70年,到期之后该这么补交土地出让金,目前国家还没有相关的规定,相信在不久后国家会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
2012-02-20 13:1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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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物权法》第149条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也就是说,对于住宅项目,土地70年使用权到期后按《物权法》规定应续期,续期方式为自动续期,也就是不需要进行任何手续上的办理,在相关部门登记即可。
您好!房屋产权是没有期限的,也就是只要房子在,就是无限期的。通常所说的40年、70年产权,是指国土的使用年限,小区所在土地满了70年,根据相关政策,到国土局补交土地出让金,续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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