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想咨询您关于房屋买卖合同这样算不算违约。我是在2011年9月初通过中介公司买的房,因为急于用房想快点买,过了两天就签定了房屋买卖合同,当天签定合同时定价为58万元,各出中介费5800元,过户费我出2个点,而卖家也承诺评估超出部分的房款由他垫付,并愿意出交易差价的费用,最后评估的房价为68w元,而交易的当天卖家临时... 展开
您好律师,我想咨询您关于房屋买卖合同这样算不算违约。我是在2011年9月初通过中介公司买的房,因为急于用房想快点买,过了两天就签定了房屋买卖合同,当天签定合同时定价为58万元,各出中介费5800元,过户费我出2个点,而卖家也承诺评估超出部分的房款由他垫付,并愿意出交易差价的费用,最后评估的房价为68w元,而交易的当天卖家临时反悔说过户费要我们自己出,也就是68w的百分之二13600元,还要加手续费等一系列费用,比当初约定的我们多支付2400多元,因此发生了争执,给中介打电话他们反过来却说应该我们出,这和当时约定的完全不同,根据当时买房的商定合同也写名有甲方支付,请问律师他这样算不算违约,中介算不算违约,假如算违约我向法院起诉的话,我应该叫他们赔偿多少的违约金。谢谢律师,请您发送到我邮箱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