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面积为1200平方的商品房,我想租来做商务宾馆生意,现在有几个问题需要咨询: 1、该房属于是畜牧局修建的房屋,房屋修建完工以后,因为资金不足,将该房子抵让给了现在的个体私人老板,畜牧局和个体私人老板之间有房屋的抵让协议,因为房屋现在的土地使用方式是划拨土地,要变为出让土地需要畜牧局出土地转让金,所以一直没有办,个体老板就... 展开
现有面积为1200平方的商品房,我想租来做商务宾馆生意,现在有几个问题需要咨询: 1、该房属于是畜牧局修建的房屋,房屋修建完工以后,因为资金不足,将该房子抵让给了现在的个体私人老板,畜牧局和个体私人老板之间有房屋的抵让协议,因为房屋现在的土地使用方式是划拨土地,要变为出让土地需要畜牧局出土地转让金,所以一直没有办,个体老板就没有房产证,我要租的话和个体私人老板签租赁合同是否有效?老板可以提供畜牧局向个体老板的房产证明。 2、我与房子的个体老板签的合同是8年,在8年之内,老板如果把房子卖给其他人了,我的租赁合同怎样才能保证在租赁期间我的使用权,比如,我已在合同中说明,房产所有人无论如何转让房产,必须保证租房人在合同期限内的使用权,否则房产所以有与购房方的合同无效。 请专业人士给予法律上的支持,谢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