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是几年前和老公和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是我们两人的名字,后来他因为要做生意,我去银行以我自己的名义给他贷了几万元的款,但是之后他就去了外地,对家里不闻不问,后来银行催我还款,我只有卖掉房子还款,但是他不同意我卖房,他说房子是他的,我要是卖了他就起诉我,而且银行贷款他也不管。后来我想到了一个问题,几年前我们买房去办房产过... 展开
请问我是几年前和老公和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是我们两人的名字,后来他因为要做生意,我去银行以我自己的名义给他贷了几万元的款,但是之后他就去了外地,对家里不闻不问,后来银行催我还款,我只有卖掉房子还款,但是他不同意我卖房,他说房子是他的,我要是卖了他就起诉我,而且银行贷款他也不管。后来我想到了一个问题,几年前我们买房去办房产过户的时候,因为价格买的比较高,所以房产的过户费就比较多,我们因为想少交点过户费,就想到更改买房价格,在经过卖方的同意我们更改价格后,因为当时卖方去了外地,我们就找了一个人代签了卖方的名字。(经过卖方同意的)。请问几年后这样办下来的房产证有效吗?如果无效我是否可以找到之前的房主,然后叫他从新把房产过户给我的买家?这样做后请问我老公如果起诉我,我需要付什么责任吗?(我和他是二婚,准备和他起诉离婚的,但是他人在外地,经常打电话也不接,也不回来,去我们当地起诉离婚,但是法院因这里不是他的长期居住地,就不受理)。请问我可以这样卖房吗?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