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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房出租纠纷(来自忻州门面房出租小区)

我是2004年从他人手花7000元兑过来的窗改门房子,用于开生日蛋糕店,房租是每月1000元,签两年合同。期满后,续约5年,到2011年10月5日到期。我为房屋重新装修门面花费10万元。合同没有注明到期收房子,只注明我有优先承租权。房主前几天通知我到期收房子,自己女儿要使用开超市。我该怎么办?我能所要损失吗?
财运追月|2012-02-29 11:44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他的青春我做主

跟业主协商解决吧,所说您有优先承租权,但是业主现在需要自用,那就另当别论了吧
2012-03-01 13:01
来自北京市

新月驿站

您好,如果租赁协议中对合同到期后对装修的补偿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起诉要求经济补偿。
2012-03-01 14:55
来自北京市

624xn

所要不了损失 因为此房屋已到期 除非继续续约 因为是优先承租权 若到期的话房东有权利收回此房屋
2012-03-01 12:04
来自北京市

大强欺负小强

挺麻烦 的,主要是当初签合同时注明你有优先承租权,问题是房主有两种可能:1,他是真的要自己用,2,他有可能是继续出租房子,但是不好意思给你涨房租,你可以给他涨点房租试试,或者是让房主给些赔偿。
2012-03-01 10:3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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