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的承租人仅为老人一人的,子女均有户口但不居住,如何判定未来的承租人与居住权?
我外婆有一套公房,承租人仅为她一人,但有两本户口本,其中一本为我舅舅、舅妈及他们的儿子,另外一本是我外婆、阿姨、姨妈和姨妈的儿子(姨妈为回沪知青,无能力在上海购房或长期租房居住)。房屋厨房与卫生间合用,居住为两间分开。由于家庭矛盾,舅舅一直居住在单位,而阿姨曾出国,回沪后居住在他处。所以实际居住情况是:一间由我舅妈及其儿子居...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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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 这房子不算资产 不存在合法继承的问题 ,要是老人在去世之前留下过遗嘱,肯定是按照那个办理。 要是没有留下,看兄弟姐妹协商,然后去办理新兰卡 ,正常来说 只要里面有户口,户口所有人就具有居住权的。 这只能算家庭内部矛盾 没有明确的规定的。
2012-03-19 14:5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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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房子不算资产 不存在合法继承的问题 ,要是老人在去世之前留下过遗嘱,肯定是按照那个办理。 要是没有留下,看兄弟姐妹协商,然后去办理新兰卡 ,正常来说 只要里面有户口,户口所有人就具有居住权的。 这只能算家庭内部矛盾 没有明确的规定的容易被用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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