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根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凡商品住房和公用住房出售后都应当建立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这部分基金主要用于住房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等的维修。这部分维修基金是必须交的,待业主办理房屋权属证书时,商品住房销售单位应当将代收的维修基金移交给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管;等将来成立业主委员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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