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想咨询的问题如下: 我家房子是我老公婚前支付的首付款,以他的名义签的购房合同及办理的贷款手续,结婚后我们一起还的房贷,房产证上是他的名字,其实我的工资是他的3倍左右,所以还的房贷中我占的比例比较大。现在我们离婚,没有孩子,房贷还没还清,他想把房子给我,因为他没有还贷能力。请问这个房子怎么才能转到我的名下... 展开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想咨询的问题如下: 我家房子是我老公婚前支付的首付款,以他的名义签的购房合同及办理的贷款手续,结婚后我们一起还的房贷,房产证上是他的名字,其实我的工资是他的3倍左右,所以还的房贷中我占的比例比较大。现在我们离婚,没有孩子,房贷还没还清,他想把房子给我,因为他没有还贷能力。请问这个房子怎么才能转到我的名下? 如果我们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房子归我所有,我紧需要支付男方若干房款,这样可行吗?我有风险吗?离婚协议书也是合同,那么跟购房合同效力一样吗? 期待您的早日答复,谢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