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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要买二手房,卖家要求,付两万元订金,只写了收据,当时说是家里的东西不动,卖家还要住一个月

问题是交易时去看房子,家里能搬的都已搬走,说他们说话不算话我们不要房子了就,说不要房子是我们反悔,订金的事,想给多少给多少,不给一分也别要,明明是他们没有按当时说的办,想知道现在怎么处理希望可以得到好心人的帮助
Krgabi|2012-02-13 12:40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mediasky

口头约定没用,全部要写在合同里,其实家具没多少钱,您买的是房子,想开一点,以后注意,最好找一个专业的大公司。
2012-02-16 15:55
来自北京市

beijing3211

约定的东西就必须写到合同了
2012-02-16 15:32
来自北京市

lwjun555

如果双方当时没有在协议上说明的话是很麻烦的
2012-02-16 14:53
来自北京市

lpxw520

像家私电器这些需要备注在合同上的,如果没写就比较麻烦,看看有没有第三方清楚这个事情并愿意给你证明,如果没有可能不太好办,像这种情况建议找个专业律师咨询下
2012-02-16 14:0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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