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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不明白房子70年居住权的问题,70年之后怎么办?

蓝勿2010|2012-03-01 14:36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fly0818xu

房子70年后的归属问题,的确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如果70年后,房子真的不再属于你,租房的确要比买房子划算。这样说,并非故弄玄虚,是有一定道理的。房屋产权是物权之一种,按理说,这是一种永恒的权利,并不存在过期之说。问题是房子不像你的手表一样,放在哪儿都行,它必须建在土地上。与土地比较起来,房子只是土地上的附着物。因此,70年后,房子下的土地使用权没了,必然危及房子,不能排除失去房子的可能。 这实在很有 展开
2012-03-03 16:09
来自北京市

feifeiluck

目前北京还没有满70年没有拆的 如果满了到时候缴纳一个土地出让金还可以拥有
2012-03-03 19:39
来自北京市

hayes888

在中国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家保护私有财产产权的法律法规日益明晰,70年后的产权问题有望逐步**。就目前法律政策框架之内,专家提出了三大设想。 —— 重签合同,续缴出让 展开
2012-03-03 13:38
来自北京市

allshy

现在的政策是,70年到期后,如果是危房的情况下,每年给国家按平米交土地出让金。不过,随又知道70年以后的政策呢,还是安心的住吧,好好享受美好的生活吧,不要杞人忧天了。哈哈
2012-03-03 22:17
来自北京市

wsjmdcl

房子买了始终是你的,这是无需质疑的,但是土地是国家的,目前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样进行延续,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一般住宅开发70年产权,商业40年,到期以后怎么办?现在物权法上暂时规定,到期自动续期;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而有关业内人士认为,适当续费是最有可能的。但是唯一没有明确的是到期以后是“免费” 展开
2012-03-03 21:12
来自北京市

gaobai813

这种住房政策还没有下发,但一般的砖混的房子,住不到70年就拆了
2012-03-03 18:20
来自北京市

foglianxiao

叫一部分税,继续住。
2012-03-03 17:0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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