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在建商品房时,需要征用我家房子,经过几次协商,由于观点不一,以至于未能达成共同的赔偿方案。现在开发商已经开动工,现在的问题有2点:1、砌地基时在我家房子的屋檐下(部分占用我家土地,土地使用权是我的,有证);2、门口本来有条小路,但在砌墙时,只留20CM空间,现在我们都无法进入2楼,只能架梯通行。3、新建的商品房一楼为门... 展开
开发商在建商品房时,需要征用我家房子,经过几次协商,由于观点不一,以至于未能达成共同的赔偿方案。现在开发商已经开动工,现在的问题有2点:1、砌地基时在我家房子的屋檐下(部分占用我家土地,土地使用权是我的,有证);2、门口本来有条小路,但在砌墙时,只留20CM空间,现在我们都无法进入2楼,只能架梯通行。3、新建的商品房一楼为门面,上面全为商品房(据说是县里重点工程),此工程地势比我家高一层,这样,就导致我家一层变成地下室,变地下室都无所谓,但是砌墙时,都只留20CM空间;现在我们是吵得不敢吵了,上次吵得凶的时候,开发商那个大老板说把我们“搞了”,那次打了两次110,110不管,说让刑警队的来,刑警队的来说没打架,不管,现在真不知道怎么办了,难道就这样每天架梯子上下楼?想告,但法院的一个官是开发商大老板的亲威,且听说县里很多人都有股份,总共有20多个股东;急求帮助,谁有解决之道?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