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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了她有居住权,使用权和有权利把房子收回去吗?

占地钱是:因为现在还有一栋属于我老公他妈妈的旧房子一套,可能一年到两年会被征地占用,如果现在接受他姐姐的房子,以后旧房子赔偿的钱我们就全部不要了。我主要是想知道,房子公证给我老公后,他姐姐还有居住权和使用权利吗?他有权利以后收回这个公证的房子吗??因为我觉得明明可以直接过户的房子,为什么要多此一举去公证呢?
花间酒同志|2012-03-27 12:58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闲庭月下人

1、看你老公姐姐是否结婚,如果没结婚有权使用和居住。2、房子公证给你老公,你老公有权收回房子。3、但是这房子原是你婆婆的,当时是否写所有权只归你老公独有
2012-03-30 14:33
来自北京市

四川方言全集

最好还是区过户吧,最稳妥了。不过公证过得房子也是具有受保护的,可是还是区过了户比较安全,过户也不是很麻烦的,走个买卖程序。
2012-03-30 14:19
来自北京市

skywindx

看具体情况
2012-03-30 12:51
来自北京市

洄游梦仙

1.你老公的姐姐,是否已嫁人了,需要确认,如果没有嫁人,她是可以有权住在这个家,住就包含可以使用,2.房子的房产证是你老公,她就没有权利收回房子
2012-03-30 10:5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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