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法律依据,现在新的拆迁条例和评估办法均已颁布。拆迁部门赔偿不合理的时候你可以依据新的拆迁评估办法: 第二十条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申请复核评估的,应当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一条 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评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评估结 展开
没有法律依据,现在新的拆迁条例和评估办法均已颁布。拆迁部门赔偿不合理的时候你可以依据新的拆迁评估办法: 第二十条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申请复核评估的,应当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一条 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评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复核后,改变原评估结果的,应当重新出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没有改变的,应当书面告知复核评估申请人拆迁公示后的房产证依然具有效力,但是牵扯的补偿费用就不一定了。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