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证的费用和利息
本人于07年11月在中山三乡买下一个商铺为一次性付款,而且办理收楼手续时已付清了办房产证的所有税费,开发商于2008年2月1日已向中山有关部门办理登记备案,但因为开发商的原因房产证一直未办下来。 合同上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一项注明: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720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 展开
其他答案
720全工作日也就是三年,时间已经过了。除了合同约定的赔偿外,交的**费用当然可以要求退还,但利息法院是不会支持的,因为合同已经约定了赔偿
2012-02-11 16:4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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