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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买的二手房子房产证上是丈夫的名字,过户时去房产交易所约定全部赠予他一个所有,以后怎么分配继承

结婚后买了二手房子,因为考虑想二次置业,房产证只写丈夫一人的名字,但是去房产交易所的时候,让女方填写了一个约定,约定房子的全部都赠予男方,想问一下这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以后如果有什么问题,离婚或者身故房子应该怎么分配和继承? 详细回答者会追加100分,先谢谢了!
aogege|2012-03-11 10:14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零极限

当算就算他一个人的产权了啊,你是无权分配的
2012-03-14 17:29
来自北京市

情心相约

有这个约定的话,房产是完全属于南方的财产,没有办法继续分配的
2012-03-14 22:04
来自北京市

汪汪汪汪2010

按约定走 可以买1套 以家庭为单位.第一继承人是业主爱人
2012-03-14 20:53
来自北京市

leung_baba

已约定就不是共同财产了。但是身故后您是第一继承人,离婚的话就比较麻烦了,这要找专业的律师了。
2012-03-14 18:56
来自北京市

zhangdatingting

这个就要按约定走了,属于男方财产,但事实上现在的限购是以家庭为单位,女方再买依然是二套,有些画蛇添足了。
2012-03-14 17:0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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